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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青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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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天早上,起床起的很早,下楼退房,押金还被扣了二十块钱。要上早班,我还是打车回的电脑城。

    梁平见了面就问:“搞定了没有?”

    我点了点头,他又说请客。

    没问题,我说的很大声。

    追到了喜欢的人,接下来的日子就好过了,就是比较费钱,为了省钱我曾把一块钱撕成两半卷成团,每次投半张进投币口。一起吃饭,开房,半个月下来,我兜里的钞票只剩下不到三百块,在剩下一百多的时候,发了工资,我八月份绩效不错,领到将近两千块。领着苏青萍在外面玩了一天,自古红兴是文人聚集之地,明清两代出过几个状元,状元阁因此而建,红瓦白墙,甚是雄伟,阁内依朝代供奉着状元们的造像,这种景象也是红兴市独有。状元阁下有个小广场,用磨毛的花岗岩铺就,中间地带有一个圆形的喷泉,夜里喷泉炫舞之际,还会有音乐响起,广场尽头就是贡枣江,另一边修起了一个巨大的人工湖,本来叫状元湖,但是因为风景实在诱人,晚上绕着湖边散步的以情侣居多,人们戏称其为“情人湖”,很多热恋中的情侣在湖边过手散步时,称着美妙夜色偷偷交换唾沫,情人湖这个名字更是不胫而走,真正的名字几乎没人叫了。

    情人湖绕一周,有四公里那么长,中途道路上设置许多供游人休息的长椅,我曾和苏青萍在长椅上坐过一个整夜,不说话的时候依偎在一起,任微风吹过,我们抱在一起感受彼此的体温和气息,听微风吹过的声音,那时候还没和她睡过觉,要是睡过了,那样美好的夜晚谁会在长椅上浪费时间。

    我们登上状元阁,随便浏览了一番就下来到了湖边沿着橡胶步道散步,眼里映入了浓绿的芳草地,心想躺在草地上一件多么舒服的事情,接着又会想到躺着固然舒服,草地的潮湿又会沁入身体。我牵着她的手,我们手心发潮,汗津津的。走上一段就在长椅上休息一下,好在天气不热,下午的湖边行人稀少,我们绕湖一周也不觉得累。时间易逝,天色将晚,我提议带她去吃好吃的,问她想吃什么,她说路边小店要一份盖饭就可以了,要给我省点钱。吃罢晚饭,我们去了绿叶区体育场。

    夜晚,是约会的好时光。我们手挽手走进体育场,这里是年轻人的天堂,进了体育场大门,左手边是一个铁丝网圈起来的旱冰场,地面由水磨石建成,下了几阶台阶,就是旱冰场的入口,入口处有一张旧的破了皮的沙发,几片海绵露在外面,一名穿背心的纹身大汉坐在那里向进入旱冰场的人收钱,他是承包这场地的老板,旱冰鞋就横七竖八地放在地上,交了钱自己去换上,即可。

    这个圆形的场地容纳能力有限,人一多难免互相推搡,撞在一起,经常引起争斗,争斗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,有时候还会演变成械斗,旱冰场老板处理这类问题有一个绝招:要打出去打!传说有一年,有个小个子小伙在旱冰场不小心撞到了一位混社会的大哥,大哥的小弟们先是把撞人者狠揍了一顿,又扣了小伙的女朋友让他回家拿钱来消灾,小伙回家拿来了一把长刀,可能就是一把水果刀,后来越传越长,传到了一尺多长,小伙拿着长刀对准调戏女朋友的大哥连捅三刀,刀刀致命,血流了一地,社会大哥当场毙命,小伙带着女朋友不知所踪。

    除了杀人事件,其他手持棍棒追来打去的事情也层出不穷,体育场成了多事之地,后来人民警察停了一辆警车在体育场门口,时有警察在附近巡逻,才太平了起来。

    我和苏青萍进来的时候,警车上的警灯不停闪烁,让人无比安心。我们换了旱冰鞋拉着手在场地里慢慢滑,场边的音乐振奋人心,人多了以后我们出了场子,来到旁边打台球,无论是滑旱冰还是打台球,我们两个的技术都不敢恭维,有一局黑8我们竟然打了半个小时。台球老板在旁看得焦急,后来干脆不看了。

    再往里一点,还有一个露天蹦迪的场所,这场所比旱冰场大很多,人也更多,我们只在门口看看就走,没进去过。出了体育场,门口有卖炸鸡柳的,我们买了一盒,边走边吃,去了网吧,要了两台机子玩上几局游戏,十点多在外面开了房子,苏青萍吃了毓婷,提前来了月经,给我用手解决。我让她叫我老公,她叫了,我让她叫老爷和老板,她也叫了。

    苏青萍和我在一起的夜晚,她很容易入睡,眼前的人不容许再去想别的事情,我们在一起腻着,只觉得时光飞逝。她先睡着了,我会近距离观察她的睫毛、眉毛和耳垂,我喜欢在她熟睡后用手指探索她身体的隐秘,用掌弧覆盖她某一只鸽子,指肚掠过她的富有弹性的肌肤,以及湿润柔软的所在,让每一寸肌肤熟悉我的爱抚,从而产生依赖。我轻抚她的秀发,悄悄献上一个额吻,她也不知道。大多数我们睡在一起的妙不可言的夜晚,两个人都一丝不挂,若一时兴起可以心照不宣,有些时候还会有一个人在梦里,一次我半夜醒来,看到苏青萍在睡梦中还握着那坚硬之物,醒来时讲给她听,她笑个不停,我看到她楚楚动人的笑容,以为拥有了她的全部。

    那岁月真好,会哭、会笑、会爱人。

    二、

    九月的一天,我站在柜台前练歌,声音不大,但是梁平还是听到了:“每次唱的都是同一曲,你腻不腻啊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苏青萍要过生日了,我要唱给她听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歌啊?”梁平问。

    “张学友的,只想一生跟你走。”我道。

    “有心啊,”梁平感叹了一句,我笑笑不说话。

    “等会下班了,帮我个忙。”梁平换了个严肃的表情。

    我问他:“没问题,什么事情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有个远房亲戚,家里有个小孩,十八九岁,被人骗来红兴搞传销,我们等会儿去把他接出来。”梁平认真地说。

    “怎么不报警呢?”我很疑惑。

    “没有用的,这家传销没有限制人身自由,可以上街,但是有人跟着,电话什么的也没收走,我们约个时间,开公司送货的面包车过去,到了地方,他跳上车就走。”梁平说出了他的计划。

    我又说:“这事情应该报警啊,传销是犯法的,还能任它无法无天。”

    “哥们儿,事情没有你想的这么简单,先不说警察会不会管,组织的人放出话来,谁敢报警,就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找到你家里去,为绝后患,还是不要惹事了。”梁平给我分析了不报警的原因。

    “那要不要叫上庄茂臣,这小子有个叔叔在公安局,万一现场没走的了,我们也有后手。”我其实是有点胆怯的,要是碰上个二杆子,动起手来,就我们两个肯定要吃亏。

    “叫上他也行,我给他打个电话,看他有没有时间。”梁平拿出手机。

    他说了两句,挂掉电话:“他一会儿过来,我们三个一起去。”

    庄茂臣过来那个点儿,我们离下班还有十多分钟。他在我背后我就叫了他的名字,他单是长相就让人觉得妙趣横生,上一次他从我背后走来,我也是看着地上的影子就叫了他的名字,他惊异于我如何在没看到脸时就知道是他——其实也不难,毕竟下巴比额头还宽的人并不常见。

    他一见了我:“丙岩,听说你跟苏青萍好上了。”

    我一笑:“消息传的真快。”

    他拍拍我的肩膀:“老同学好,到时候我们随份子随一次就可以了,95级03班还没有同学跟同学在一起的呢,你们结婚肯定人多,咱顺便开个同学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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