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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龙根的交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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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感慨。

    “我以为你彻底烂了,没想到还能收到你的消息,真是太好了。不过,说到生意你为什么不找贝恩斯?”

    迪邦苦笑一下,他想了想还是说了。

    “我从前的失败背后好像就有贝恩斯的影子。”

    “诸神在上,你说真的?”

    “我只是没证据,但是我已经不敢和他有任何接触了。”

    迪邦十分肯定地说:“任何,接触!”

    他说得斩钉截铁,十分肯定。

    男人也知道这个名叫贝恩斯的人的确可能有问题。

    仔细想想也是如此啊。

    贝恩斯也是一个德林人,但他把家业抛弃在美帝斯立足,现在是一个美帝斯人了。

    美帝斯的商人,出了名的狡诈。

    如果说他的名声好,那这里面一定有问题。除非他是个穷党。

    想了想男人觉得这里面水太深,他就不管了。

    “好吧,让我们重新说生意,我已经带来了机器图纸,但我要看到钱,你明白我的意思,对吗?”

    迪邦看了一下龙根。

    龙根抽了口烟,把大皮箱子一下拎起来嘭地拍一张桌子上。

    顿时,白色的浮灰扬起。

    那男人抽出口袋里的手帕捂着口鼻,忍不住骂出来。

    “法克,法克。迪邦,看看你带来的是什么人!”

    迪邦后退几步,他有些无奈,耸耸肩,才道:“没办法,我的第一桶金在他身上,他是金主这项生意的掏钱人,我能怎么办呢?”

    男人用布片擦他的眼镜片。

    他叹气道:“唉,算了,怎么办呢,这才是你啊,要不是这脾气,也不会落到现在这步田地,好在你好人有好报,居然有一个人愿意帮你,为你掏钱。啊,你也只能找这个中土人了,你知道的,知道你消息的那些人是不会再给你身上掏钱了。让我看看,这个包为什么这么重,哦,诸神在上,竟然全是光洋,不是纸币!哈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迪邦一笑。

    这个男人当然开心了。

    光洋和现在的米币对比是最容易的。

    一比一。

    你说这光洋的价值厉害吧!

    但正常情况下,光洋只在中小层群中使用,大宗交易,很少用到。原因就是,光洋太良心了,铸币时是太实在了。

    每一枚大片的光洋都是份量十足。

    丢地上就是一个响儿。

    吹一口气能在耳边叫半天。

    这就是光洋。

    这时代最好的钱币之一。

    它仅有一个缺点。

    那就是——太笨重了。

    所以很多人仍然要用纸币,特别是当此之时的世界大国,强国,都在无一例外不遗余力的发行纸币。

    一是用来割底层人民的韭菜。

    二就是方便大宗的交易。

    但是,各国的货币价值不一。

    这就给兑换造成了麻烦。

    特别是现在是战乱之时。

    所以这时米币比较坚挺。

    而光洋却能和米币一对一,让面前这个男人怎么不高兴呢。这可真是,大赚了一笔呢。

    迪邦告诉这个男人。

    “这是订金,我们先付订金,你得给我搞到机器我才会支付尾款,两千光洋,你数清楚了。”

    男人提了一下皮箱。

    “不用数,一块块数要数到什么时候,光洋就是这点不好,全是一块块的,因为大额的光洋没人承认价值,所以正常我需要拎一下,知道大概重量,也就知道大概是多少钱了。有了这钱,我才能真去拿机器,还得运过来,顺便问一下,你有尾款吧!”

    “当然,如果我骗了你,我就真的没机会了,施特拉尔,你明白我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,你如果是个卑鄙小人,也不至于混成了这个样子了,话说,这么重,你们是怎么,怎么,拎到这儿的!”

    男人把皮箱提起来,但很快就放下了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算是开始明白为什么人们要用纸币了!”

    他看手,手指都有些发青了。

    又沉又重又勒手。

    他恐怕拿不动这钱了,这简直是笑话。

    于是他狠下心,把袖子撕了下来,这才提起了皮箱。

    “那么,就这样。”

    他说着走了。

    他一走,龙根和迪邦都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开一家公司,而是只要机器呢?”

    迪邦看向他的朋友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因为我手头里的钱暂时花完了,你知道,那需要一大笔钱,我在事业初创时,只能精打细算每一笔的开支。”

    “喔特法克,”迪邦几乎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该死的,那你打算怎么支付机器的尾款!我可是已经赌上了我最后的信誉,如果这一次出事我就真的完了,相信我,那时我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!”

    迪邦是一个一直都在坚守底线的男人。但倘若他真的一败到底,连最后的信誉也没有了,他真不知道最后会发生什么。

    也许有一天,自己也会变成自己厌恶的那些人。

    每天除了喝酒就是打人,或被人打。

    直至某一天,某一时刻,冻死在桥下某个地方。愿诸神保佑,那时的他脚上还能有一双鞋子。

    “你不知道吗?”

    “知道什么?”

    正说着呢,一群人隐约出现。

    这些人,不多,大约五六个,也许七八个,但那不重要,重要的是,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,都不怀好意,有拿带刺铁棍子的,也有用小刀,用斧头的,一看就是一群兄弟会的。

    之所以不用铳子,是不想引来租界兵和巡捕房的人。

    “法克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迪邦最怕这个了。

    以往因为他是一个西极老爷,倒也没怎么遇上这种事,至少不会被兄弟会卷进来。

    因为在海都,死一个西极人,哪怕是一条西极败犬,也依然是要被西极老爷们问话的,也就是真正追究。

    所以为免麻烦,兄弟会不会对西极老爷动手。

    但这不是说,不会动手。

    有时也是要动手的。

    就动手了,杀了你,又怎么样!

    哎呀,迪邦最怕的就是这种事。

    怎么还偏偏就是发生了这种事呢?

    倒是龙根稳如老狗。

    “别叫了,我早有准备。”

    “你能有个什么……”

    迪邦说着怔住了。

    因为小尸妖动了。

    它看起来小模小样的,但跑起来就一阵风,所过之处就没人能站着。

    她的出手,就是跑过去,拍一下夺走对方手上的武器,再给对方脚上踩一脚。

    同时上脚一踢。

    这人就倒地上了。

    起不来。

    完全起不来。

    一个人的脚趾肿了,小腿骨有一到二根的胫骨断了,他光疼得就满地上打滚了,还怎么可能站得起来?

    所以只是很短的时间,这地上就倒了一地的滚地葫芦。

    迪邦看得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这个小矮子女孩,这么能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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